西电教〔2011〕117号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
意见》(教高〔2007〕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
〔2011〕16号)精神,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产生高水平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内容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立项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
1.
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本科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
2.
专业类人才培养模式方案及系列课程的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主要是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为主的综合改革实践;
3.
教学标准、能力标准的改革与实践,主要是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各专业课程及课程体系的教学标准、学生的能力标准、课程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等;
4.
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等。
详细申报内容可参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范围
项目研究工作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
鼓励由学院牵头,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的选题。
鼓励研究、试点、推广及应用的综合性选题(包括在国家和我省已有的重点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完善、整体优化、应用实践等的选题)。
鼓励跨院系联合申报具有共性和实践性的选题,特别是对教学领域中的某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的选题。
重点项目的立项还需瞄准下一轮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2013年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孕育夯实基础,并结合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内容,培育产生出高水平的教学改革成果。具体应具备以下特性:
1
.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引领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2
.实用性:
针对当前及新时期我校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
.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上述指导性选题范围和重点项目立项要求,供各单位选题和组织推荐时参考。对无改革内容的一般研究项目、与教改研究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同一名称已立项过的教改项目,本次立项均不予受理;除公共基础课、校级精品课程外,单门专业课程的改革或课件的开发,原则上不作为教改项目立项;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立项的校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的思想、新的发展,今年请勿申报;以往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教改项目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的筛选和评审工作,将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突出实效”的原则,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本轮立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
为保证教改立项的水平和质量,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项目主持人应按期完成了2009年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的结题工作;未完成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一般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
2.
本次立项总数按照申报项目数的60%左右予以立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3,其余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8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学校将择优推荐11个项目申报2011年省级教改项目。
3.
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1年。
4.
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研究工作;鼓励多学院、多部门、多学科联合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联系电话:81891764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南校区办公楼20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沟通,保证本次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2011
年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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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七月四日